為鼓勵本校學生關心永續、創新議題,透過參與公共事務,進一步與校園、社會、世界溝通永續議題接軌,爰訂定旨揭簡章部分補助制度,以鼓勵學生參與意願。
- 補助對象: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之學研生(採個人申請制),畢業生請於離校前提出申請。
- 補助類別:110年1月~12月國內活動、競賽及展覽。
- 經費申請:請於競賽/活動/展覽結束一個月內備妥補助申請表、學生證、身分證、核銷單據、存摺影本及其他參賽佐證資料。
*每案至多以補助5千元為上限。
逕洽教學發中心(創新學院承辦人員梁瀞云,分機8265)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(11至12月份單據提交另有規定詳如附件)